《华侨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编辑部工作人员守则
一、主编、副主编职责
主编的基本职责是在学报编辑委员会领导下,对学报负总责。主要包括:(1)根据办刊宗旨和方针的要求负责稿件的终审;(2)研究、决策学报编辑部的重要问题,如办刊宗旨、发展规划等;(3)对学报编辑部的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指导。副主编协助主编或受主编委托履行上述职责。
二、编辑部主任职责
编辑部主任的基本职责是负责学报的日常管理工作。主要包括:(1)按当期学报总体要求和责任编辑分工情况分发稿件;(2) 将当期的全部稿件整理后报主编或副主编审阅;(3)组织校对和签署印刷意见。(4)组织编辑部行政例会;(5)根据学校安排,组织政治学习和其他组织活动;(6)协调编辑部工作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;(7)其他日常工作。
三、责任编辑职责
责任编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栏目稿件的初审工作。主要包括:(1)根据办刊宗旨和当期学报发稿计划,负责筹备本栏目稿件;(2)认真审阅稿件。审稿时应坚持“学术本位,质量第一”的原则,严把质量关;(3)严格遵守同行专家双匿名审稿制度; (4)做好当期稿件的编辑加工工作;(5)校对工作。
四、编务职责
编务的基本职责是负责学报编辑的行政事务工作,包括(1)信件收发工作;(2)图书、报刊等资料的管理工作,(3)学报的交流、征订与发行;(4)其他应做的工作。
华侨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编辑部
2001年12月8日